关于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能否获得百万医疗险报销,需根据具体保险产品的条款和疾病类型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可报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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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既往症保障
若投保时未将疾病列为免责条款,且疾病属于一般既往症(如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乙肝大三阳等),即使投保后确诊,仍可申请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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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已患乙肝大三阳,后续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符合合同约定的肝部责任可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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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无并发症时投保,后续因这些疾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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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既往症条款
部分惠民保产品(如众民保)对五大既往症(如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有明确豁免,但一般既往症通常可保可赔。例如:
- 投保前已患肺结节(非恶性且无其他高危特征),后续确诊肺癌时可能符合赔付条件。
二、不可报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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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既往症保障除外
若疾病被明确列为重大既往症(如肝硬化、严重肝病、脑中风后遗症等),无论投保前是否已知,均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例如:
- 投保前已患肝硬化,后续治疗费用无法获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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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风险疾病
如跳伞、分娩、整容等高风险活动导致的伤害,以及妊娠期并发症等,均不在百万医疗的保障范围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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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细节
需仔细阅读合同,确认是否将投保前疾病列为免责条款,避免因疏忽导致理赔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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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与免赔额
投保后需满足等待期,且医疗费用需扣除免赔额(通常5000-10000元)后才能获得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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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医疗的报销规则
若首次疾病治疗产生二次医疗需求,需在保障期限内,且符合合同约定(如60-90天时效)。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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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建议进行全面的健康告知,避免因隐瞒疾病影响后续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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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对一般既往症保障较全面的惠民保产品(如众民保),但需注意其免赔额较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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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患重大既往症,可咨询保险公司了解特定产品的保障条款,或通过其他医疗补充方案(如医疗救助)降低风险。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