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新农合大病救助的相关政策,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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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需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收入证明、新农合结算单、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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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审核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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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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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后,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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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批
-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材料,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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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救助金
- 审批通过后,救助金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农村地区由镇或街道直接发放)。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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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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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需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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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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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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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结算单、出院小结等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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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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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补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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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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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证明(部分情况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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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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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一般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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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救助的衔接
若同时符合医疗救助、低保等政策,需优先申请医疗救助,其他救助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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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代扣代缴,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