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里的钱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直接结算范围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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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如退休安置、外派工作)还是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均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机构备案。长期备案一般6个月内不可撤销,临时备案有效期更短。 -
结算规则
跨省就医时,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目录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例如,北京参保人在上海住院,药品范围以上海医保目录为准,但报销比例参照北京标准。 -
个人账户使用限制
部分省市允许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药店跨省购药,但需确认就医地是否开通相关服务。目前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已全国普及,但药店刷卡仍存在地区差异。 -
急诊特殊情况
未备案时,异地急诊抢救费用可事后申请手工报销,需保留完整病历和票据。部分城市还支持“免备案”急诊直接结算,建议出发前咨询参保地政策。
提示:跨省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并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查询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