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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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覆盖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药品费、诊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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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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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累计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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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部分特殊病种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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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含产前检查费、分娩费及产后护理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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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可获大病保险补偿(累计最高30万元)及意外伤害相关保障。
二、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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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700元、三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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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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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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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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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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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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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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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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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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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万元。
四、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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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按统筹地区标准报销,急诊等特殊情形可降低先自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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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门诊用药专项保障(高血压36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
五、不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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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外就医 :如境外治疗、私人会所诊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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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导致伤病 :如斗殴、酗酒、吸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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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非必需项目 :如美容整容、挂号费、住院陪护费等。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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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出院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逾期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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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老年人等群体有专项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株洲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具体操作可通过“株洲本地宝”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