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条件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就医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备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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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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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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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于苏州行政区域(含五市七区)且参保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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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非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非异地转诊人员、非异地急诊抢救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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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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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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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紧急情况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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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条件(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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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苏州市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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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于苏州行政区域(含五市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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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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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办理门诊特定项目手续。
三、备案材料(苏州参保人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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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申请“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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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 :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四、备案时效
- 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年,需定期续期。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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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备案后异地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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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可先行就医,后补备案。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覆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