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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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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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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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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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保持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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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市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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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45%提高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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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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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收付费结算 (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需参考最新官方文件)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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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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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3%,退休人员由93%提高至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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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87%提高至90%,退休人员由90%提高至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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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市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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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87%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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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87%提高至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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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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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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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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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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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甲等医院800元,二级400元,一级50元;市域外起付标准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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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7万元区间按80%报销,7万元及以上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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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生育分娩、门诊慢性病等专项政策另行执行,例如三级医院分娩报销80%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医疗费用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关注医保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