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医保卡个人账户最新政策亮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实现家庭共济,扩大适用对象范围,完善使用范围,规范授权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一、扩大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适用对象范围
- 适用对象:本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本人(授权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完善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 使用范围: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三、规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方式
- 授权方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可承诺并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四、相关管理措施
- 就医共济资金管理: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结算。涉及跨统筹区、跨险种费用,由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对账和清算。
- 参保缴费共济资金管理:近亲属以家庭共济方式缴纳税务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的,由授权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申请历年结余资金代缴划扣。
- 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会计核算工作,将个人账户就医共济基金支出确认为“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将个人账户参保缴费共济基金支出确认为“其他支出”。
- 加强基金监管:对参保人员通过虚构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形违规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医保部门应立即停止相关当事人家庭共济待遇,追回医保基金,并纳入医保信用管理。
- 强化信息支撑:省级医保部门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的授权绑定、近亲属享受家庭共济待遇以及各统筹区资金对账清算、统计分析等提供信息支撑。
五、政策实施时间
- 实施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浙江省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使更多参保家庭成员共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