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我国已有 14个省份、117个统筹区 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具体包括:
一、已开通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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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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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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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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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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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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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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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江北、九龙坡、巴南、长寿、垫江、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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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省本级、成都、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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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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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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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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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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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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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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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异地亲属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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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参保缴费 :支持向异地参保人转移或补缴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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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渠道实现账户间的资金划转
三、政策扩展趋势
目前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仍处于试点阶段,更多省份正在逐步推进。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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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广西等地已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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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地区(9个统筹区)于2024年12月正式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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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于2024年12月启动全国试点
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及时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并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及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