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山东省城乡居民医保确实支持门诊统筹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 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
- 特殊病种报销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75种门诊慢特病,按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差异化的报销比例(一级85%、二级75%、三级60%)。
- “两病”门诊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合并门诊费用可单独报销,无起付线要求,但设有年度限额(单一病种300元,两病合计600元)。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65%,不同城市存在差异:泰安10元、淄博50元、威海100元起付线,其余城市不设起付线。
- 慢特病与“两病”
报销比例分别为75%、60%,同样有相应的起付线要求。
三、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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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机制 :通过“医院开具处方、药店取药报销”的方式,解决基层医疗机构配药不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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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 :门诊统筹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单独划拨,占比约15%,实行独立核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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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选择1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长期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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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以当年医保目录为准,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年以来的多次调整,确保覆盖常见病、多发病及特殊病种,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