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单位医保包含生育险,生育保险已全面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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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规定,各省自2019年起陆续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实现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省属单位作为职工医保参保主体,其员工自动享受生育险待遇,无需单独缴费。 -
待遇覆盖范围
- 医疗费用报销:涵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按医保目录和比例结算。
- 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标准通常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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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满足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如6-12个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且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部分医疗费用报销。 -
办理流程
通过单位或医保线上平台提交材料(如生育证明、医疗票据等),审核通过后待遇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后,省属单位职工权益保障更便捷高效,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了解细则,确保及时享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