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保职工、军人、服刑人员
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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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不可同时参保
所有人员只能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一种。若在省内转为职工医保需终止居民医保登记,但跨省职工医保可能保留原参保地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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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省外职工医保参保人可能同时保留参保地居民医保,需注意政策差异。
二、现役军人及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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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
部队已建立独立医保制度,现役军人无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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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
由于人身自由受限,服刑人员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三、其他禁止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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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者
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地市的城乡居民医保,需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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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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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籍老年人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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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人员 :未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无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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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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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农民工 等群体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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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重复参保,建议通过医保经办部门或线上平台暂停其他参保关系。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政策规定,具体参保条件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