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广东省社保政策规定,省内社保转移政策有以下要点:
一、省内社保转移的必要性
- 养老保险
自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内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只要在省内持续参保,缴费年限将累计计算,退休后由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 医疗保险
-
无需转移 :省内流动就业的医疗保险无需办理转移,但需在参保地继续参保以享受报销待遇。
-
转移条件 :若跨市就业并希望保留个人账户余额,需办理转移手续,但报销仍需在原参保地就医。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转移规定
-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需办理转移手续,流程可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
-
社保关系归集 :若在省内流动期间中断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个人账户余额。
三、办理流程建议
- 查询参保状态
通过“粤省事”平台或当地社保局官网查询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
- 转移办理
-
需转移的项目(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
-
医疗保险转移需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
户籍限制 :社保转移与户籍无关,但部分城市(如广州)对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存在社保落户限制。
-
待遇领取 :跨市就业后,原参保地社保关系将终止,待遇由新参保地接续。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政策已简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需转移,但需注意其他社保项目的转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