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广西低保户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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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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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参加“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时,住院报销原额度为60%,通过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总报销比例达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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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加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通常为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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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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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对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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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医疗救助对低保户、五保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额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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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按100%-9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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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60%-95%比例救助,封顶线分别为4万元、3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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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补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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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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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等,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可获100%-95%报销,年度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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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经认定后可获1万元起、60%比例、10万元封顶线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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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群体门诊保障
- 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门诊费用可报销70%,年度限额2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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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遵循“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先通过医保报销,再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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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医保局官方政策及权威报道,确保覆盖主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