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 省内跨市就医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服务。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调整背景
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有效期5年。该政策取消了此前对异地就医备案的严格限制,实现省内所有地市医保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二、适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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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取消
无论参保人员是否办理异地备案,均可在省内跨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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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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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备案 :适用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提供居住证或承诺函,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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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包括异地转诊、急诊抢救、工作/旅游等人员,需根据具体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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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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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补办备案:支持出院前补办备案并直接结算当次费用;出院后补办备案的,按参保地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办理者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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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全省统一认定,无需重复就医地认定,且备案期间更换参保市无需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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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流程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步骤包括:
- 登录小程序→进入“异地就医备案”功能→选择备案类型(长期/临时)→提交材料并确认。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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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互认 :各市需实现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互认,确保覆盖所有开通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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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承诺书,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转诊证明等。
五、历史政策说明
此前广东省曾对异地就医备案设限(如每年需重新备案、住院需先备案等),但自2025年1月1日起这些限制已全面取消,实现了省内医保“零门槛”跨市就医。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