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符合条件的男性职工参保生育险后,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以下是具体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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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男方需连续缴纳生育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6个月)
- 女方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如社保停缴记录或社区开具的证明)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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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流产/引产等医疗费用
- 通常按当地医保目录标准报销50%-70%
- 不包括营养费、陪产假津贴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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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提前向男方单位人事部门报备
- 分娩后携带结婚证、出生证、医疗票据等材料
- 通过男方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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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 北京/上海等地支持线上办理
- 广州/深圳等地报销比例可达80%
- 部分城市要求女方户籍在当地
提示: 建议孕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销时效。夫妻双方同时参保时,优先使用女方生育险以享受全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