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新农合的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在广东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整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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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限制
新农合只能在参保地(广西)报销,异地就医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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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报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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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新农合门诊费用无法报销,需通过家庭门诊统筹或大病门诊(部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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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可报销,但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费用由该机构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广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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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比例(以住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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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与结算
在广东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新农合费用由医院垫付,出院时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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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合作医疗本及转院手续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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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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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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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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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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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 (如CT、核磁共振):限额2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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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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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若需在广东长期治疗,建议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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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2017年广西新农合封顶线为8万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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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广东发生的费用未超过广西封顶线,可回广西报销;若超过封顶线,需自费。
四、建议
若计划在广东长期治疗,建议参保人办理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并咨询广西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对转诊、报销比例等细节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