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社保中心或新农合大厅
新农合二次报销的申请地点和流程如下:
一、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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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社保中心或新农合大厅
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中心或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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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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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通过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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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在就医地医院窗口或新农合结算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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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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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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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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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合证(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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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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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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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患者材料
- 持有慢性病的患者需提供慢性病证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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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销(医院垫付)
在二甲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时,可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申请垫付,出院时自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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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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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中心或新农合大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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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后,按比例获得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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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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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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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参保资格及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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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12333或访问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