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已扩展至支持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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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民医保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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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部分省份(如陕西、新疆、湖北)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居民医保的跨省资金互转,支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APP完成操作。
二、操作步骤(以德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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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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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德州医保”小程序,进入“个账共济”功能,绑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及近亲属(需人脸识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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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家庭成员后,需在“家庭共济”页面确认绑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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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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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为家庭成员代缴居民医保费”,确认职工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且个人账户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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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提示完成缴费申请,系统将自动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扣除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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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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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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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可享受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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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已参保的居民医保成员)不可享受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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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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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待遇低于职工医保,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互助共济行为,不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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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需在试点范围内开通“医保钱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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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 通过当地医保APP(如“德州医保”“陕西医保”)或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
四、政策意义
该功能旨在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通过互助共济机制实现医保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人及时开通此功能,并关注政策动态以了解跨省共济的进一步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