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四川省生育政策调整,生育津贴及相关待遇如下:
一、产假天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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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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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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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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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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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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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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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生育假 :2022年新增延长生育假60天,总产假为158天(含国家法定产假98天+延长60天)。
二、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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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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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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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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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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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
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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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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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根据孕周定额支付(如怀孕4个月以下300元/月,7个月以上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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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顺产2000元/人,难产3000元/人,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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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享受20天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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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与就业服务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育儿假,并获得县级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子女每月1000元)。
四、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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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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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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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等材料。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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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参保地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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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单位 :由用人单位承担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