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医保的扣缴规则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核心原则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费用通常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额外缴纳。部分城市可能从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个人应缴部分(如2%),缴费基数一般为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 缴费主体与比例:单位缴纳部分(如6.3%-6.4%)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个人部分(如2%)可能从失业保险金中代扣或全额减免。灵活就业人员按8.3%自缴。
- 缴费基数:通常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60%计算,例如月均工资5000元时,基数为3000元,个人月缴约60元(按2%比例)。
- 待遇享受:失业期间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与在职人员一致。部分城市还提供门诊医疗补助。
- 地区差异:如合肥、连云港等地明确个人不缴费,而梅州等地需代扣个人部分,需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细则。
提示:失业期间医保状态直接影响医疗待遇,建议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地方政务APP查询缴费记录,确保权益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