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工伤职工的参保状态及康复阶段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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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
若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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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康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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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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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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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部分地区包含)
部分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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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职工的康复费用
若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所有康复费用(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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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认康复价值的自行康复费用
职工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自行康复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均不予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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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申请时效 :工伤职工需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前或旧伤复发确认后提出康复申请,逾期可能影响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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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状态 :若劳动合同未解除且单位已参保,费用由基金支付;若合同解除或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
工伤康复费用的核心判断依据是职工参保状态及康复程序的合规性,建议职工及时确认康复方案并保留相关医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