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医疗费用
唐山市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法如下:
一、报销范围
- 医疗费用报销
仅限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由参保男职工承担的医疗费用(如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 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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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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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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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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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200元(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
二、报销条件
- 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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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定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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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或流产时,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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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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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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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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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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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三、报销流程
- 单位申报
- 男职工单位需在每月6-20日填写报销汇总表,附上医疗费收据、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财务处签字后提交。
- 社保审核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计算报销金额。
- 补贴发放
- 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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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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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如剖宫产需在出院后30日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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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配偶非农业户口需额外提供失业证明或居住地无工作单位证明。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2020-2025年唐山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