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人民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职工为65%。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4500元,退休5500元。
一、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
-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65%。
二、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600元,即医保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需个人先支付600元后,超出部分方可按比例报销。
- 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4500元/年。
- 退休职工:5500元/年。
三、适用范围
- 报销范围仅限医保政策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慢性病门诊相关费用可按规定直接报销。
四、注意事项
- 报销金额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符合医保规定。
- 报销流程需在门诊缴费前完成医保登记。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聊城市医保局或聊城人民医院医保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