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检费用报销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孕产妇提供经济支持,涵盖常规检查(如血常规、B超)及部分特殊项目,报销金额因区域和参保类型而异,职工医保最高可享80%比例报销,生育津贴另计。 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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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标准
常规产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等)及部分特殊检查(如羊水穿刺)可报销。职工医保参保者:- 怀孕4-7个月终止妊娠:每次补贴100元,最多5次;
- 怀孕7个月以上:每次补贴100元,最多8次。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低,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部分城区(如浦东新区)生育医疗费补贴统一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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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或9个月(生产前);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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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与材料
- 材料:身份证、医保卡、产检发票、病历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
- 流程:产后3个月内通过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审核后款项汇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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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部分项目(如自费药品)不纳入报销;
- 异地报销需回参保地办理,比例35%-65%;
- 产检费用需先自付,产后统一报销。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产检前咨询医院或社保局确认最新标准,并保留所有票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