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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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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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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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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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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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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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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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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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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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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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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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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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00元:在职72%-92%,退休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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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在职90%-98%,退休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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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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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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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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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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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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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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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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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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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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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未备案需自付10%,备案后按职工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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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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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55%,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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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三级医院50%,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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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起付线3万元,个人自付3-10万元按60%报销,限额50万元
四、示例计算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住院15000元 (自费药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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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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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下部分:(10000-1000)×85% = 7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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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部分:(15000-10000)×93% = 4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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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7650 + 4650 = 1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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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费:15000 - 12300 = 27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厦门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