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参保类型(在职/退休)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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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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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2%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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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按 90% 报销,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2%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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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按 85% 报销,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0%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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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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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5%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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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按 93% 报销,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5%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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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按 91% 报销,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 94%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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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合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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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200元,退休职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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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50万元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可达 97%以上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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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北京市在职职工门诊费用2万元以上可报销60%,退休人员80%(均不封顶);其他地区如喀什市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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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跨市外就医时,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10%(如省内80%、省外70%)。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