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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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20%至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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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为75%,一级医院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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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扣除免赔额后,100%报销,免赔额一般为5000至10000元,保额通常为100万至600万元不等。
- 药品和门急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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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可以用来购买药品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这些费用不属于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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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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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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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起付线至6万元(含6万元)报销60%,6万元至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70%。
- 特定医疗费用 :
- 重疾医疗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约定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100%报销。
- 其他特定情况 :
- 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可通过统一补充保险又解决了一半。70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提高到85%,个人负担15%;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报销90%,个人负担10%。
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涵盖了住院医疗费用、药品和门急诊费用、大病保险以及特定医疗费用。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保险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