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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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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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5个月内需向单位提交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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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环节已取消,但部分地区仍需登记(如郑州中原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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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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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生育保险登记卡》和医疗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和分娩/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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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费用直接由医保报销,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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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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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后4个月内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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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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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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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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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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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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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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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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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材料提交至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将打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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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报,通过“豫事办”APP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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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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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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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通常为70%-80%,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和政策调整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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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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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结婚证等原始证件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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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生育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居住证,费用报销流程与本地生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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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流产报销 :剖腹产需额外提供手术证明,流产需提供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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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生育 :若失业前单位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领取失业金,可报销医疗费用(不含津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单位专管员,具体材料及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