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费医疗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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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但需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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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覆盖社保未报销部分,如门诊1800元内社保报销比例外的费用、住院1300元内社保报销比例外的费用等。
二、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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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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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二类600元/次,三类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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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类95%、二类90%、三类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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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等)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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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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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单位可选择报销60%-100%(需提前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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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单位可选择报销90%-100%(需提前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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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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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结算
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医保卡或现金支付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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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药品处方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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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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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直接结算 :费用由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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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将材料提交至单位财务部门或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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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群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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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负担高于3%的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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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高于6%的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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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供转诊证明,参照本地急诊报销流程。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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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一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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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和范围以北京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建议定期咨询医保中心。
以上流程及比例综合了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的最新规定,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