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新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按病种付费管理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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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内所有统筹区将全面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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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实现医保基金与就医地医保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就医时无需重复备案,通过手机“豫事办”等平台即可完成报销流程,最多2个工作日办结。
二、门诊报销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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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全体参保居民均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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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报销病种增至20种,覆盖更多慢性病种,进一步减轻患者门诊负担。
三、住院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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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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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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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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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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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连续参保每满5年,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可达90%(如连续参保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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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调整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85%,退休职工由85%提高至90%;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5%,部分药品下调10%。
四、其他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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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简化
取消备案材料要求,有效期延长至2年,通过“豫事办”一键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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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机制
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按55%比例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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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效提升
实现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缩短30个工作日审核周期,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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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仍需按原政策办理,未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地区可能保留原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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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保存完整就医凭证(发票、处方、医疗报告等)以备审核。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民生保障需求,旨在提升异地就医体验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