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社保住院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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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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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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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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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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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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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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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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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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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元的检查费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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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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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82万元(2025年调整后)
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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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二级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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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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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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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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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居民医保:5000元
三、辅助生殖类项目报销
2025年新增8个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如取卵术)纳入门诊特定病种保障,不设起付线,按住院标准执行,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元和50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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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种年度限额:肝硬化4400元、高血压3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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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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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0天住院按90天结算周期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提前了解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