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最新政策,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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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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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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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限额: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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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村卫生室10元/次,乡镇卫生院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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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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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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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限额: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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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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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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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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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元内不报销,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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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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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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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内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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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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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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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内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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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病种与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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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 :报销比例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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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 :门诊补偿比例70%-80%,部分特殊病种(如儿童先心病)可达到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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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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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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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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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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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与药品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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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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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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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
- 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补贴10元,限额2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文件及河北省各地执行标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