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政策,三甲医院社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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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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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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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个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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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个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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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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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6%,个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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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9.5%,个人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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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3%,个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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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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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4%,个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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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8%,个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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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2%,个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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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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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职职工65%-75%(社区医院),其他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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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居民 :社区医院55%,其他机构40%
三、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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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800元,一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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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医院1120元,二级560元,一级280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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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计算公式: $$\text{报销金额} = (\text{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 - \text{起付线}) \times \text{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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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设有最高支付限额(如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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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与住院报销分属不同渠道,需注意区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近年执行标准,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