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广东省的推行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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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阶段
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广东省自1999年初正式启动职工医保,至1999年底基本完成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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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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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统一 :2022年7月1日起,广东全省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累计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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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试点 :2024年9月1日起,珠海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延长至25年,居民医保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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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与过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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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过渡政策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广州实施普通门诊统筹过渡措施,但整体职工医保制度始于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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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跟进 :如珠海通过地方政策调整延长缴费年限,但全省统一政策尚未完全覆盖所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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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职工医保包含基本医保和补充医疗保险,后者为自愿参保项目。不同城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实施细则,例如珠海的试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