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标准
1. 起付标准
- 在职人员:一级医院首次400元,二次及以上240元;二级医院首次600元,二次及以上360元;三级医院首次1000元,二次及以上600元。
- 退休人员和1949年10月前老工人:一级医院首次320元,二次及以上192元;二级医院首次480元,二次及以上288元;三级医院首次800元,二次及以上480元。
2.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至15万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1949年10月前老工人96%。
- 15万元至50万元: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6%,1949年10月前老工人100%。
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50万元。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万元。
4.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起付标准:50万元以上符合有关法规费用。
- 报销比例: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6%,1949年10月前老工人100%。
5. 报销实例
- 例1:退休职工张大爷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总费用15000元,其中符合医保范围费用13000元。报销金额为(13000-800)×95%=11590元,个人负担3410元。
- 例2:在职职工王某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总费用15000元,其中符合医保范围费用13000元。报销金额为(13000-1000)×90%=10800元,个人负担4200元。
以上为常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的详细解读,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