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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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
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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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但计入统筹基金。
二、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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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划入标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或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比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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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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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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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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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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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以下 :若个人账户月结余不足360元,按360元标准划入;若不足420元,按420元标准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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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退休费人员 :以退休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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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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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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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若单位缴费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300%为基数计算划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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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时间 :未退休人员按月划入,退休人员按半年(1月和7月)划入。
以上标准依据汉中市最新医保政策制定,具体执行以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