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医保余额的转移或支取,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不同流程,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医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或退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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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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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如各直属分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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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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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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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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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个人账户余额转移,需待转入地个账余额到账次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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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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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办理退休手续并取得退休证明,凭身份证件、退休证明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领《支取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通知单》,通过银行划拨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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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
- 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办理账户核销及余额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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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人员
- 退休前出境定居的参保人,需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凭相关证明办理账户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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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
- 转移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随关系转移,若接收地明确不接收或未提供接收账户信息,可凭资料办理支取。
三、所需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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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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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退休证明、死亡证明、公证书、委托书等。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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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异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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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小程序全程网办。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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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或支取前需确认个人账户状态,欠缴保费可能导致转移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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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操作(如线上办理)需关注系统提示,确保选择正确的转移类型。
以上流程综合了广州医保政策,具体办理时请以最新官方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