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旨在为参保职工提供全面医疗保障,其具体规则如下:
1. 起付线设置
- 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为 200元,退休人员则为 150元,按自然年度计算,仅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2. 支付比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和 定点零售药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50%。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60%。
- 退休人员 在三级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 55% 和 65%。
3. 特殊门诊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备案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4. 住院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 200元,报销比例 92%。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 400元,报销比例 90%。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800元,报销比例 85%。
5. 补充医疗保险
- 补充医保二档参保人员可在基础报销比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报销额度,具体比例根据年龄有所不同。
通过以上规则,四川职工医保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既涵盖门诊又包括住院,同时针对特殊疾病和退休人员制定了额外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