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可继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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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去世后继承
若参保人去世,其合法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若未指定受益人,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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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出境定居
参保人退休前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定居证明,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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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就业转移
若接收地社保机构明确拒绝接收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可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支取。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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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不可继承
医保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用于住院结算,属于社会共济性质,不可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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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流程
继承人需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支取手续。若继承人不知密码,需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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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例如,上海明确不接收异地继承人直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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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继承人 :若无合法继承人,个人账户余额将转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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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冻结/扣留 :若账户因欠费或违法原因被冻结,继承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冻。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人去世、退休前定居或跨地区转移等情况下可继承,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