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和部分药品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共济范围
- 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需注意:配偶的父母、被共济人(如子女)不在此范围内。
- 可支付项目
-
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
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
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
二、操作方式
- 跨省使用
通过全国医保平台(如“豫事办”)绑定异地参保家庭成员,实现账户资金跨省划转。
- 需注意:目前仅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地试点运行,其他地区尚未开通。
- 本地使用
在参保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或账户资金划转。
三、注意事项
- 账户余额变化
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后,账户余额会相应减少,统筹基金比例可能提高。
- 报销规则
被共济人仍需通过医保报销个人负担部分,个人账户仅支付自付金额。
- 绑定限制
一位参保人可同时绑定多位共济成员,但需在医保系统完成授权。
四、办理流程(以“豫事办”为例)
-
打开“豫事办”APP,进入“医保服务”;
-
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
添加已参保的近亲属信息并完成授权;
-
绑定成功后,可通过APP向亲属账户划转资金。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灵活用于家庭医疗支出,进一步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