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里的钱可以通过 家庭共济功能 给亲人使用,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家庭共济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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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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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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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亲属)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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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职工)个人账户余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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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
1. 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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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京通”小程序 :
- 微信/支付宝搜索“京通”,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添加亲属并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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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 添加家庭成员时,选择“亲情账户”功能,上传承诺书和户口本照片,设置资金分配比例(建议预留30%自用)。
2. 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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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经办机构 :
携带授权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及使用人参保凭证,到社保服务大厅或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站办理备案。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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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药品、医疗器械及预防性医疗项目(如疫苗接种),不可用于美容整形等非疾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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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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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亲属每年最多绑定1次,绑定后1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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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再使用被共济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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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功能
绑定亲情账户后,可用本人手机为他人申领电子凭证、查询医疗费用等,实际支付仍以被共济人账户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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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参保 :若亲属在外地参保,需在参保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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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独立性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转移,需通过绑定家庭成员实现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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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 :若用于非指定项目,可能影响个人账户封禁。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支持近亲属的医疗需求,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