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住院分别办理
根据辽宁省医保政策,省内医保报销流程分为门诊和住院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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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保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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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
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明,门诊费用将直接由医保支付,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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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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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重症患者 :每年4个季度(3/6/9/12月)集中报销,需提供门诊医疗收据、处方、检查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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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患者每月报销一次,需提交门诊病历、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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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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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院手续
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办理入院登记,缴纳押金(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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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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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个人支付自付部分,医保支付部分由医院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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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患者需提供转诊单,经医保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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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凭住院结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办理出院结算,医保报销金额直接划入银行账户。
三、异地就医报销(备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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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异地居住人员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后按月恢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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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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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异地就医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门诊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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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异地就医 :住院结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转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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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效
通常需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办理报销,次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
四、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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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比例有所差异,一般在50%-7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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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起付线800元,超过部分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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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包括起付线、超出医保目录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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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门诊重症疾病患者需在指定季度申报,其他病种患者需按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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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医保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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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避免影响报销。
如需线下办理,可携带材料至户籍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