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申请提取,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可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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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死亡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余额不得提前支取,但参保人死亡后余额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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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参保人员因重大疾病导致高额医疗费用,部分地区允许在医保报销后,由家属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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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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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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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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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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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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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未结算医疗费用,需先完成医疗费用的报销或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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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提供参保人员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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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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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医保关系
由原参保单位或家属向死亡人员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终止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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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一次性支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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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完成审核后,个人账户余额将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医保卡将作废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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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部分地区对死亡后处理有时间限制(如1年),超期可能影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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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冻结
若医保卡在世时存在欠费或违规行为,需先处理相关问题后方可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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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处理
若参保人员异地去世,需向参保地或退休地医保部门申请,避免因信息差异导致延误。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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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办理的影响 :若家属未在参保人员去世后及时办理终止参保和账户清退手续,他人使用医保卡就医可能导致医保基金违规支出,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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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继承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但需同时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未领取部分)。
建议家属在参保人员去世后尽快联系医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资金及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