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信息,全国多个城市调整了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岛
-
调整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
调整内容 :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至1.8万元,扩大了受益人群
二、威海
-
调整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调整内容 :合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降至1.8万元,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仍为6000元
三、淄博
-
调整时间 :2018年3月21日起
-
调整内容 :起付标准调整为1.8万元,对特药和扶贫政策倾斜的群体保持不变
四、无锡
-
调整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
-
调整内容 :起付线由2.1万元降至1.8万元,增加35%的受益人群
五、德州
-
调整时间 :2022年8月16日起
-
调整内容 :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至8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全省最高
六、职工大病保险(部分地区)
-
调整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青岛、威海、德州)
-
调整内容 :起付线减半(如青岛、威海1.8万元,德州8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总结
起付线降至1.8万的城市包括青岛、威海、淄博、无锡和德州,调整后受益人群扩大,尤其对贫困群体和特药患者倾斜。职工大病保险在部分城市(如青岛、威海)也同步调整了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以了解具体待遇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