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宣城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最新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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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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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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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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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年限要求,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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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 2007年11月前参加工作退休的人员,其工龄可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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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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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达年限的,可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分年度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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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按8.5%的费率缴费,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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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缴费
- 部分地区允许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100%为基数,分年度连续缴纳至满15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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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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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参加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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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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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补缴医保,执行各地自有政策
以上政策适用于宣城市及全省范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