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方式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具体如下:
1. 线上申报方式
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选择“我要办”(个人网厅)或“网上经办”(单位网厅)。
- 点击“生育业务”,选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
- 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办事”选择“办事大厅”。
- 在“经办服务”栏中选择“生育津贴支付”,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
2. 线下申报方式
- 前往医保经办机构
- 参保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手续。
3. 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1份。
- 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如跨统筹地区需提供)。
-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
特殊材料(如适用)
- 结婚证复印件(如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免提交)。
- 生育登记材料。
4. 注意事项
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出院前需到医保科办理生育备案,备案通过后可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申报时限
- 建议在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后尽快办理申报,以免错过报销时间。
通过以上方式,南宁职工可以方便快捷地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的申报和报销。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或具体流程,可参考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