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人去郑州看病,如果是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结算;若是跨省异地就医,则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如下:
- 省内就医:参保人员除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外,也可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选择已开通住院、门诊(含门诊统筹、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备案,按照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参保地规定的报销政策结算费用。
- 跨省就医备案流程:
- 开始备案:进入 “国家医保局” 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按钮,通过实名认证后开始备案。
- 选择备案类型: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同时选好就医地(郑州)、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 提交备案材料: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备案” 按钮完成备案申请。部分地区允许参保人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点击 “个人承诺书”,按要求完成签名后提交备案。
- 查看备案进度: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 报销政策:
- 直接结算:无论是省内还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直接结算时不降低医保待遇,执行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时,其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职工医保降低 15 个百分点,居民医保降低 20 个百分点 。
- 手工报销: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在就医地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部分暂未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定药品费用;因就医地无相关门诊慢特病病种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因系统故障、单位欠费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定药品费用等情况,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费用报销手续,经审核后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去郑州看病报销,省内就医较为便捷,无需备案;跨省就医务必提前按流程完成备案,并了解清楚报销政策,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后续你还想进一步了解报销流程中的细节,或者对不同类型的医保报销有疑问,欢迎随时跟我说,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