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涵盖住院、门诊慢特病及特殊药品费用,起付标准最低1.2万元(职工)或1.4万元(居民),报销比例最高达90%,罕见病年度最高补偿90万元。具体分三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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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门诊慢特病费用
职工大病保险报销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起付线1.2万元,超额部分按80%补偿,年度限额60万元;居民起付线1.4万元(2025年调整为1.8万元),分段报销60%-75%,限额40万元。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起付线降至7000元,且无年度限额。 -
特殊药品保障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等高价药单独报销,起付线2万元,补偿80%-85%,年度限额40万元;戈谢病等3种罕见病特药最高报90万元,4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85%。 -
门诊大病病种覆盖
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严重精神疾病等,需在定点医院备案后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异地就医可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一站式”报销,材料齐全60日内完成审核。
提示:参保人需按时缴纳医保费,并关注政策年度调整,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