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现行政策,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并非188天,而是 128天 。具体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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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2017年6月1日以后生育的二胎职工,顺产享受128天生育津贴,剖腹产享受143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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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2021年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与产假合并计算,但总天数仍为128天(顺产)或143天(剖腹产),不再单独延长。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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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月均工资} = \frac{\text{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text{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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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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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月均工资 ÷ 30 ×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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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月均工资 ÷ 30 × 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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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 难产或多胞胎可增加产假15天,但总津贴天数不超过143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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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选择权 :生育津贴与产假不可同时享受,职工可选择领取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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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且职工生育保险累计缴费需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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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
宁波二胎生育津贴标准为 128天 (顺产)或 143天 (剖腹产),与2017年政策保持一致,并未延长至18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