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段发放
产检补助和生育津贴的发放存在以下区别:
一、发放时间不同
-
产检补助
属于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部分,通常在产前检查结束后,通过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产检费用(如河南省自2024年7月1日起实行的“免申即享”政策中,检查费用按350元/例标准由医保基金支付)。
-
生育津贴
属于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按月发放。其计算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为82天,则每月发放的生育津贴为:
$$8000 \div 21.75 \times 82 \approx 3184.5 \text{元}$$
二、资金性质与用途不同
-
产检补助 :直接用于支付产前检查、接生等医疗费用,属于实报实销性质。
-
生育津贴 :替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保障其基本生活。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超出部分不计入津贴计算基数。
三、报销流程差异
-
产检费用报销
需提供医疗机构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由单位或个人向医保机构申请报销,费用与生产费用一并结算。
-
生育津贴申领
需提供生育证明、工资单、住院病历等材料,向单位申请,单位审核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
总结
产检补助与生育津贴不同时段发放:产检补助在产前检查结束后结算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按月发放工资替代。两者均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但资金用途和申领流程不同。